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驻马店市产业聚集区环保办批准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,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。联系方式:0396-3820786
序号 | 项目名称 | 环评类别 | 环评机构 | 建设地点 | 审批文号 |
1 | 河南豫邮金大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复合肥功能增效项目 | 报告表 | 河南诺亚环保有限公司 | 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中原大道66号现有厂区内 | 驻环产监表〔2022〕7号 |
链接批复
豫邮金大地年产40万吨复合肥功能增效项目审批意见
2022年4月28日豫邮金大地项目环评批复后信息公开